教师聘用试用期的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对于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如果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因此,教师聘用试用期一般为 3个月至1年,具体时长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特殊情况,如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或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和相关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