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这意味着,当组织的人数超过3人,且通过抽头等方式获得的渔利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时,即构成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即使不直接抽头渔利,但组织的赌博活动涉及的赌资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5万元,也构成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聚众赌博不仅关注组织者,还关注参与者的数量。当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或超过20人时,即构成聚众赌博。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这是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组织10个以上中国公民跑到国外去赌博,并在中间收回扣、介绍费,也属于聚众赌博。
这些情形都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认定。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判定是否构成聚众赌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