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是指 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的,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这些区域的主要目的是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同时服务社会,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以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
保护地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分为三类:
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自然保护区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
此外,保护地还包括风景名胜区、天然林部分的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等。
综上所述,保护地是通过法律及其他有效手段,对具有重要自然和文化价值的地区进行长期保护,以确保这些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和自然景观得到妥善管理和维护,同时供公众进行科研、教育、游憩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