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单的主要类型包括:
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按照保险责任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
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现金价值与单独投资账户资产相匹配,一般没有最低保证。
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限内死亡,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发生死亡,保险公司不需要支付保险金,保险费也不会退还。
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具有储蓄功能,保险期限较长。
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领取保险金,如果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
结合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身故则受益人领取身故保险金,生存至保险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期满金。
无论被保险人是在保险期内死亡、身故还是继续生存到保险期满都可以领取到保险金,在保险期结束时,被保险人还可以获得一笔资金用于养老。
保险期限为一年,提供短期保障。
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单独保单账户,且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的人身保险。
保额会随时间增长而增加,除了基本的身故保障外,还具备现金价值增长和资产传承的功能。
这些类型根据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储蓄功能及投资回报等不同的特点,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障选择。建议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人寿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