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转所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律师在执业未满1年一般是不允许转所的。若要转所,需要原供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年以上的实习证明,并且加盖公章,才能到司法所领取执业资格证。
实习期间,原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
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
所在律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所在律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律师需要向当地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合伙关系的证明、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等。审核通过后,准许转所,一般需要七个工作日。
《执业律师转所申请表》一式四份;
转出所出具的合同期满或解除的证明(合伙人提交退伙登记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业务、债权和债务结清证明,业务档案归档管理证明,完税证明;
转入所聘用合同(作为新所发起人的,提供新所成立的批文;作为转入所合伙人的,提供入伙登记表);
执业证超过有效期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刑事处罚证明并办理注册手续(有效期半年);
律师执业证原件;
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但转所需要在本市内进行。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综上所述,律师转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实习期的限制、特定情况下的转所条件、转所手续流程、所需材料、地域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项。在申请转所时,律师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提交完整的材料以确保转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