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条例和条令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规定了人民警察的基本职责、组织、教育、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适用于公务员,包括人民警察,规定了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涉及人民武装警察的组织、职责、权利和义务。
规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依法履行职责。
规定了警衔的授予、晋升、取消等事宜。
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督察的内容。
规定了看守所的管理和运作。
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措施。
规定了犯罪行为的定义、种类和相应的刑罚。
涉及道路交通管理的内容。
规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建设。
规定了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规定了公务员的处分事项。
这些条例和条令共同构成了警察队伍的法规体系,旨在确保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