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之所以难以立案,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确凿的证据,如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明被告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证据往往难以获取,尤其是证人证言,因为邻居等知情人可能出于多种原因不愿意作证。
虽然全国各地民政部门已经实现了联网,公民的婚姻情况可以通过身份证查询,但由于隐私保护的原因,利益相关人查询婚姻状态的功能尚未推出。这使得在已经登记过婚姻的情况下,再次去登记第二次婚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认为只有法律婚才能构成重婚罪,那么《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重婚罪就会形同虚设。
重婚罪法院不立案的另一个原因是犯罪地点不在法院的辖区,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这个问题相对容易解决,但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案件仍然难以推进。
重婚案件的被害人往往由于经济生活上依赖于重婚的犯罪分子,或者由于自身的软弱性,选择保持沉默,这样犯罪人就没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的情况,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而且,即使立案,也需要当事人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否则法院不会轻易采取行动。
综上所述,重婚罪之所以难以立案,主要是因为证据收集困难、法律婚与事实婚的界定问题、法院管辖权问题以及被害人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了更有效地打击重婚罪,有必要从完善法律机制、加强证据收集和保护被害人权益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