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被邻居金毛犬扑倒离世,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被拒 法院:赔偿40余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5 16:07:00    

近日,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宠物饲养引发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事发当日中午,80岁的王某如往常一样路过邻居侯某家围墙外。突然,侯某饲养的一只重达60多斤的金毛犬猛地冲出,毫无防备的王某被瞬间扑倒,头部重重砸在地上。

侯某闻声赶来扶起王某,却未向其家人如实说明老人是被狗扑倒,致使家人误以为老人只是晕倒。直到当天下午,家人才察觉异样将老人送医,然而为时已晚,经诊断老人颅脑损伤,终因伤势过重,次日不幸离世。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附近一位邻居听闻此事后,查看自家监控发现了真相,赶忙告知王某家人。悲愤交加的家人随即报警。

此后,经公安和村委会调解,考虑到邻里关系,王某家人仅要求侯某赔偿10万元左右。但侯某拒绝赔偿,无奈之下,王某家人将侯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事发时正常行走,没有任何挑逗犬只的行为。而侯某夫妇作为金毛犬的饲养人与管理人,既没拴狗绳,也未关闭院门,严重未尽到管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侯某夫妇赔偿王某家人40余万元。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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