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发票、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或处方等。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与病历的时间必须一致,不同时间的发票需对应相应的病历。
包括发票、诊断证明、住院病案整套资料(如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临时/长期医嘱、手术记录、检查结果报告单、医疗器械合格证等)、住院费用清单。如果涉及到转诊转院治疗,还需要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即可依法申报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就医的,可直接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未能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费用,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持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食宿费、营养费以及辅助器具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但具体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书后,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进行申请。
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等。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部分地区还规定可以报销劳动能力鉴定费及交通费,治疗期间来返治疗机构和住所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等。这些费用一般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工伤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工伤医疗费、即时报销类费用、补助补偿类费用、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建议工伤职工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