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补贴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对于一至六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百分比作为伤残津贴。
工伤治疗结束后,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生活护理费。
对于五至十级伤残,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工伤医疗补助金。
对于五至十级伤残,用人单位支付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治疗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和因就医产生的交通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可得到相应的补助。
工伤职工因伤残需要配置辅助器具时,可得到相应的费用赔偿。
可能包括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等。
具体金额和标准因国家或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申请伤残补贴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