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变更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主要包括:
工程规模、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变化。
工期改变等合同内容的调整。
业主有新的意图或削减项目预算。
设计错漏、设计调整。
自然因素或其他因素导致的设计改变。
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未充分理解业主意图或设计错误。
施工质量或安全需要变更施工方法、作业顺序和施工工艺。
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
监理工程师出于工程协调和对工程目标控制有利的考虑,提出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
原订合同部分条款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修正和补充。
合同实施出现问题,需要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如地震、洪水等。
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产生新技术和知识,需要改变原设计或施工方案。
政府部门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保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发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变更以提高效率。
施工变更可能导致工程量、施工进度、成本以及合同条款的调整,并可能引起承包商的索赔。因此,在项目管理中,对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