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的社保补缴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携带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如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并填写《昆山市区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如果是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后补缴,则还需要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需要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
补缴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需要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
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并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选定的缴款方式(如计入结算表或现金缴纳),按规定向地税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缴清应补缴金额。
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到账后,社保经办机构会按规定记载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补缴条件包括:我市实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以来,按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补缴其应保未保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且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办理地点为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
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单位可以申请补缴;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的漏缴,则个人需要进行申请。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