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定级的方法主要依据劳动差别和工作人员的资历、表现等因素。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工资定级计算方法:
分析、评价、归类企业内部的工作,列出岗位、工种、序列及名称表。
在每一岗位、岗位工种内,按劳动复杂程度选出高、中、低三个标准工作,再将其他工作与标准工作比较,依次排列。
在工资等级表规定的等级数目内,确定各岗位、岗位工种的等级数目、起点等级和最高等级。
将各岗位、岗位工种内的各项工作划归相应的工资等级。
自然分级法:
确定劳动差别的五个因素(复杂程度、精确程度、责任大小、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分别确定一个最高得分,并确定计分标准。
将各项工作分解为五个因素,在最高得分范围内,按计分标准分别计分,求出五个因素实得分数之和。
求出等级平均得分,即用五个因素规定的最高得分之和,除以工资等级数目。
求出每项工作的工资等级并加以适当的修正,即用各项工作的实际得分除以等级平均得分,对结果取近似整数值。
劳资主管按各项工作所在的工资等级从高到低自然排列。
标准等级法:
为最高等级规定一个最高标准分。
为劳动复杂程度、精确程度、责任大小,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五个因素分别规定评分范围,并使其上限之和等于最高标准分。
为各工资等级规定得分标准,即每一个工资等级对应于一个分数段。
按上述五个因素对被评价工作打分,并求出实得总分数。
将各项工作实得总分数,与各工资等级的得分标准对照,确定该项工作对应的工资等级。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薪级”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
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的年限,实际工作时间起点按招工、招干、毕业分配、公开考试录用、部队转业或退伍等原则确认。
确定参加工作时间:通过查看个人档案、劳动合同等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