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不能借贷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企业间相互借贷可能会导致企业偏离其主营业务范围,影响企业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国家必须对其加以控制。企业间借贷可能难以受到有效监管,增加金融秩序失控的风险,从而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
国家指定可经营借贷业务的机构(如国有银行、专业性银行、地方性银行以及农村合作信用社等)都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企业间的借款行为较难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在法律上被禁止。
信贷杠杆是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允许企业相互借贷可能导致相关部门和人民银行无法有效监管,降低信贷杠杆对调控市场经济的作用,影响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企业间借贷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和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
企业间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可能导致出借人面临行政处罚、借款利息不能获得支持以及担保合同无效等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企业间不能借贷主要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并确保信贷杠杆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企业如需融资,应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如通过银行或其他指定金融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