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缴纳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强制要求其缴纳罚款、赔偿金等款项的行为。主要对象包括个人、企业、组织等违法行为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同样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其限期缴纳。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其缴纳应纳税款。
责令缴纳的主要目的是追回违法所得,防止违法行为人从违法行为中获得不当利益。
如果违法行为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缴纳相应款项,税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强制措施,如罚款、查封、冻结等。
综上所述,责令缴纳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旨在确保法律得到执行,并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