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原件;
2. 迁出人的居民身份证;
3. 与迁出事由相关的证明,例如:
迁往外省市户口时,需要外省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迁出农村户口时,可能需要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因婚迁,需提供合法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因入学、就业等原因,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关证明。
4. 若是迁往边防地区,还需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
5. 若是市内户口迁移,可能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6. 若是迁出学生集体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7. 若是迁出农业户口,可能还需提供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政科办理迁出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可能因地方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