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发行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有足够的资金,至少几百万。
向文化部门申请,取得发行刊号。
提供必需的相关人员资质证明,例如编辑、发行、审核等。
落实文稿的来源渠道。
进行报纸的编辑和排版工作。
联系并落实印刷单位。
联系并落实报纸的发行数量和渠道。
把报纸分送到各个零售点,或自己雇人叫卖。
对外公开发行的报纸必须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包括向主管单位申请、获得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报纸出版许可证》。
提交包括报纸出版申请表、主办单位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职业资格证书、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办报资金来源及数额证明、报纸出版单位章程、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新闻采编专业人员,以及符合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如果涉及批发或零售业务,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审批流程。
印刷好的报纸通过物流系统分发到各个销售点,并有专门的发行团队负责送到订阅者手中。
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要求,以提高报纸发行的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