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转包风险可以通过以下措施:
不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分包需经建设单位认可。
工程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分包。
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次分包。
在签订转包合同时,应明确转包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关系,尤其是结算条款,设定“承包合同结算完成为转包合同结算的前提条件”等条款。
转包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结算资料的审核流程、审核标准及双方责任,确保承包人认真履行审核义务。
在转包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对承包人未按时审核结算资料、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设定相应的违约金、利息等责任。
明确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明确纠纷解决的地点、程序及适用法律。
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工程转包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流程。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完成。
共同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防范转包风险的发生。
在工程进行招标时,禁止联合体投标,同时禁止施工期间更换项目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规避转包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