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财产"通常指的是在特定分类之外的资产。具体到不同的情境,其余财产可能指代不同的事物。以下是几种情境下“其余财产”可能包含的内容:
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如人员工资、办公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费用,如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其他长期资产:如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资储备、银行冻结存款等。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工资、奖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以上内容根据不同的法律、情境和定义可能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情境下的“其余财产”,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