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三河“失”色了!
近日,关于河北省三河市商户被要求禁用“红蓝”招牌的报道,引发关注。多条街道的商户表示,接到城管部门“整改”通知,有的招牌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拆除,有的商户自主更换或刷漆,还有商铺老板发视频提醒顾客广告牌更改颜色别走错。
4月15日,河北廊坊通报了“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一事的初步调查结果:针对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等问题,廊坊市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责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
“红蓝黑”是日常生活中三种重要的颜色,其中“红蓝”是三原色的重要两色。禁用“红蓝黑”,三河市无疑“失”色了。
最浅显的“失”色首当“眼色”,也就是洞察力。
“眼色”如同橙(红+黄)、紫(红+蓝)、绿(蓝+黄)等间色,是底色与环境混合的产物。既可能展现智慧,也可能沦为“虚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但凡具备一定政治判断力的党员干部,都能感知到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的坚定决心,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但三河市的相关负责人却逆势而动,其行为令人深思。行为背后,暴露的是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如果说“眼色”与“底色”相关,那么“底色”是什么?
据报道,换“红蓝黑”三色门头,5平方米广告招牌制作加安装,正常成本在1500元左右,若请专业师傅做工,总价在2000元左右。在任何发展阶段,体恤民生不易都应是最基本的“底色”。
体恤民生是人性的本源与精神根基。孟子主张“性本善”,认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是人性四端,构成“仁”的底色;荀子提出“性本恶”,认为人需通过礼法约束方能成善,暗含“欲望”为底色;萨特强调“存在先于本质”,主张人的底色由自由选择塑造,无固定模板。若将人性比作“三原色”,可对应善(红)、恶(黑)、自由(蓝) 的原始光谱。
传统农耕文明塑造的集体主义、乡土情结,构成东方民族的隐性底色。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家国情怀,王阳明“致良知”的内心光明,则成为当今人们普遍认可的道德底色。
失去了“底色”,光彩夺目的五颜六色便无从谈起。社会如此,人亦然。
商业活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法律法规明确的以外,重大活动包括决策、用人等,都应该由企业和商家自身决定。何况用什么颜色作门头和广告宣传,就像人们日常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一样,其重要程度还没有到政府或政府部门耗费行政资源去集中干预,否则便有“权力滥用”之嫌,失去了做官的原色。
做官的原色,也可以称之为理想原色。
包拯“铁面无私”、海瑞“两袖清风”,象征权力洁净度;诸葛亮“鞠躬尽瘁”、文天祥“丹心照汗青”,体现对职责的赤诚;狄仁杰“法不容情”、现代公务员“依法行政”,代表制度理性。
这三者可以概括为“清(透明)、忠(红)、公(蓝)”,恰好是为官的三原色。官员若失去原色,如同颜料掺入杂质。权力越“浑浊”,社会信任度越低。权力寻租导致“清”被污染,官僚主义使“忠”沦为形式主义,人治凌驾法治则“公”被私利扭曲。真正的“为官三原色”需保持清、忠、公的纯粹性。
为官的原色需通过法治(蓝)、德治(红)、监督(黑)的“三色校准”,维持纯度。一个社会的健康程度,某种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让多数人底色向善、眼色透明、原色纯粹。
当人性的“红蓝黑”与权力的“清忠公”形成共振,方能在历史画布上绘出文明的瑰丽长卷。如此看来,导致三河“失色”的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被免职,正是校色的正确和及时之选择。祈愿类似的三河不再“失”色。
作者/轻舟
编辑/刘丹 校读/李乐
初审/彭培成 终审/沐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