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超过 一个月未发放即构成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结算工资,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就视为拖欠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提前支付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可以与工会协商一致,延期支付工资,但必须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超过十五日未支付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劳动者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