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一个多义词,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理解:
信用首先是一种道德准则,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应当诚实无欺,遵守诺言的行为准则。这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一个人失去信用就意味着与之交往的相对人将面临不可预测的道德风险。
在经济活动中,信用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金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须具备的要素。
在经济学意义上,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借贷行为,是以按期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交易关系和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信用交易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贷款。
信用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即依法可以实现的利益期待。当事人违反诚信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用代表的是一种具有偿还性和增殖性的社会价值量的再分配关系。它是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特殊价值运动形式,体现了经济主体(主要是受信人)的成交能力和履约能力。
信用具有人格性,体现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信誉和形象,是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中的价值和地位的象征。
综上所述,信用是一个涵盖道德、经济、法律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概念,它既是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中的信誉和形象,也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交易要素和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