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古墓的定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定刑如下: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建议
加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减少盗掘行为的发生。
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执法部门应加大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的侦破和惩处。
完善文物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包括定期巡查、技术支持、公众参与等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保护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维护文物的完整性和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