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护的责任主体通常根据道路的类型和所属区域来确定:
通常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维护。
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和养护管理。
一般由开发商在质保期内负责,质保期后可能由小区物业使用业主缴纳的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如果遇到道路损坏,车主可以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维修。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车主与养护部门沟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