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选举可以向以下地点举报: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
县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党委。
建议举报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据和信息,以便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