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审批主要归属于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包括社区受理、街办或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最后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资格联审工作。
申请人需要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进行受理初审,并出具《备案回执》。之后,申请材料会提交至市主管部门进行终审,最终等待审核批示。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先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官方渠道获取详细的申请指南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