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也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且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实用性包括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并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同时必须能够产生比现有技术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并且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并且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以上条件是申请专利的基本要求,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可能还有额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