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宾馆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旅馆所属的工商所申报旅馆的名称。
向县、市消防部门申领“安全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书),确保宾馆的建筑、消防设备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
向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公安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宾馆需要符合卫生部规定,持有《卫生许可证》方可正式营业。
作为纳税人,宾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税务登记证》。
如果宾馆提供餐饮服务,还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领《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等。
必须拥有必要的防盗等安全设施。
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旅馆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要求和流程请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