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拖欠工资提起诉讼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拖欠工资案件在法院审理下会在 3-6个月内审结并拿到工资。
若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拖欠工资案件,通常需要 六个月时间才能拿到工资。
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若案件未经劳动仲裁直接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过程一般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程序的复杂程度及具体情况。通过劳动仲裁的,一般需要 两到三个月;通过法院诉讼的,普通程序需要 六个月,简易程序需要 三个月。建议劳动者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先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面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