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 对于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永久性地剥夺其作为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以及担任国家公职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的权利。
具体来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意味着犯罪人失去了以下权利:
无法参与任何级别的选举,包括投票和竞选公职。
不能公开发表言论,包括写作、演讲等。
不能出版任何书籍、文章等。
不能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或社团活动。
不能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游行或示威活动。
无法在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担任任何职务。
无法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
这种刑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防止罪犯再次利用政治权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是对犯罪人公民权利的一种严厉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