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树的管理和审批通常由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受理单位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砍伐树木前需向当地林业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必要材料如林木权属证明、规划砍伐区域及数量等,并接受审核批准。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获取详细申请信息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