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是指 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对法律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和适用的决定,并以判决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判例的形成过程通常包括:案件的受理、审理、判决、上诉(如适用)和终审判决。根据判例的性质和作用,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由高院或最高院发布,旨在统一司法解释,指导下级法院审判的案例。
针对法律新问题或疑难问题,法院首次作出裁判,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案例。
判例在英美法系属于法的正式渊源,被称为“判例法”。判例法的特点是某些案例对后来的案件具有判例效力,即法官在某一特定案件判决中所宣告的裁判规则,不仅对该案件有效,而且构成“先例”,对本院以及下级法院日后审判的相同或者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
在中国,判例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作为审判实践的参考。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援引判例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总结:
判例是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对法律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和适用的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尤其在英美法系中,判例是重要的法律渊源。在中国,判例主要作为审判实践的参考,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