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事假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事假期间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请事假后应扣除的工资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即:月基本工资/21.75天。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个月是以21.75天作为劳动者平均每个月出勤的天数,那么请事假应该扣除的工资应该为:劳动者本人的月薪÷21.75×事假的天数。
劳动法事假工资的算法一般按照公司的制度及合同的约定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