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是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
包括组织村民发展生产、提供农业生产服务、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指导村民建设住宅等。
村民委员会负责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维护村内的和谐稳定。
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和相关部门维护村庄的社会治安,确保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负责收集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里的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里财务事务的管理和公开,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还有其他职责,如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
综上所述,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的重要组织,承担着诸多重要的职能,旨在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庄的和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