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执法机构的单位包括: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包括公安厅、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等各级行政单位,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负责审查逮捕、起诉犯罪分子、提起公诉的国家法律监督机构。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等各级人民检察院。
负责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公正审判。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等各级人民法院。
负责管理和监督司法工作的政府部门,包括司法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等。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司法政策、法规,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仲裁等工作。
负责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包括环保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主要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负责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查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维护路灯、下水道等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等。
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查处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监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等。
负责查处经营性演出、文物保护和娱乐、艺术品、体育、文化传播、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旅游市场、旅行社、导游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保护生态环境,执法范围涉及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企业排污监管等。主要包括查处企业非法排放污染物,对空气、水体等进行实时监测,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处罚、责令整改等。
负责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执法重点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
专注于实施文化市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法人和其他团体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与检查,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属于生态环境执法局,致力于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他们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政策,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和惩处,保障了环境的法律底线。
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品、商标等部门的执法职能,统一执行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和强制措施。
属于交通局,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业的规范运营、安全与高效性。
作为地方政府农业行政部门的组成部分,负责农业领域行政执法的重任。
这些单位通过各自的职责和执法活动,共同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