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是指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两种责任类型:
义务人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直接致使他人遭受损害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义务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使被保护人遭受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此外,安全保障义务还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这是指安全保障义务人负有不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使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侵害的义务。例如,宾馆负有不因自己提供的服务或者设施存在危险而使前来住宿的客人受伤的安全保障义务。
这是指安全保障义务人负有的不因自己的不作为而使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自己之外的第三人侵害的义务。
综上所述,安全保障义务旨在保护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相关主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损害。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