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批准成立后,需要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以下是用人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
1.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5.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
6. 根据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可能需要提供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
7. 若为建筑施工企业,还需提供《承接工程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通常包括:
准备上述材料;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有人员变动,及时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新名单。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