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收费演戏的“家庭演员”,不是演员而是“欺诈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7:56:00    

蒋璟璟

“配合您演戏,父母家人、亲戚朋友、领导同事、情侣闺蜜,专业保密。” “生活演员,也可以电话演戏,线上线下都可,应付催婚。”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有许多自称“家庭演员团队”“生活演员经纪人”的账号,发帖引流招揽生意。他们宣称可以满足雇主在特定场景的需求,以角色扮演方式充当某人的父母、伴侣、朋友、领导等。这些“出租自己”的人也被称为“生活演员”“家庭演员”。(法治日报)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有主角,有配角,有龙套,有“外援”。有人日常戏精上身,有人兼职客串表演。时至今日,在服务经济的浪潮下,“演员”作为一个职业,被赋予了各种新的内涵和形态。所谓“生活演员”“家庭演员”从无到有,从业余到专业,化零为整、做大做强,渐渐成为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此类“演员”,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影视角色扮演者”,而更适合解读为,“家庭成员的冒充者”。演员与“演员”,毕竟不一样。

一般而言,演员演戏,都有着某种不言自明的“纯属虚构”式的身份声明。换而言之,大家看戏,都能非常准确地分清“演员与角色”。与之相较,“生活演员”“家庭演员”,则完全就是假戏真做、鱼目混珠的。其既不会进行事前的信息告知,也不会加以事后的解释说明。自始至终,他们扮演着他人的亲属、恋人,与其说是“配合演戏”,不如说是“合谋欺骗”。须知,很多时候,“演与骗”的界线,非常微妙而模糊。一念之差,便是谬以千里。

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被人知道是演员的演员,就不是演员。“生活演员”“家庭演员”,其服务内容,实在很难视作“演戏”。我们知道,“演戏”是艺术表达、娱乐消遣性质的,并不会产生情感、利益等维度的严肃后果。但是,当某些人“受雇”去到另一些人的生活场景和社交关系里,去假扮成男女朋友、监护人、领导等等,那么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真正的“演员”,大概不会有受骗者、受害者;而所谓“生活演员”,必然是会欺骗、伤害一些人的,这恰是其原罪所在。

把“欺骗”做成一种商品、一种服务,甚至堂而皇之地售卖,这一商业模式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道德瑕疵。在多数情况下,所谓“生活演员”“家庭演员”提供的工作,被说成是帮助客户应付催婚、撑场面等等,似乎是无伤大雅的。但,谁知道,这种游走有灰色地带的“演戏”会不会滑向“撒谎成性”和“系统性骗局”的万丈深渊呢……虽说是人生如戏,可终究也是贵在真实。当人们花钱购买欺骗服务,当欺骗产业不断做大,风气被败坏后,对所有人都绝非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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