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这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提交的法律文书,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等部分。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发出的法律文书,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包括答辩期和其他诉讼权利。
法院通知被告在应诉时需要提供证据的法律文书,告知举证事项、证据来源、证明方向等。
法院通知被告开庭时间及地点的法律文书,要求被告按时出庭。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作出的裁定,如管辖权裁定、中止诉讼裁定等。
法院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形成的调解协议文书。
法院在审理终结后作出的判决文书。
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出的各种通知,如案件受理通知、证据交换通知等。
这些法律文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送达,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法律效力的实现。送达方式通常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