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开除由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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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10:24:13
开除教师的决定由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作出,具体权限如下:
一般教师:
除教体局任命的校长职务外,其他教师的开除由教体局负责。
监察对象:
如校长等由监察局报市政府开除公职,或由教体局开除。
民办学校教师或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
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因此,开除教师的主要部门是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具体执行取决于教师的类型和任命机构。建议涉及开除教师的情况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