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征收合同后,补偿款的到账时间主要 取决于是否有协议约定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已经批准。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如果双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了付款时间,则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
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则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到被征收人的账户。
征地补偿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随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一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获得批准,各项费用应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如果补偿款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及时支付,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若拆迁补偿款在房屋拆除后仍未支付,则必须在拆后三个月内支付到位,否则可能涉及违法拆迁等问题。
综上所述,签了征收合同后,补偿款一般在 三个月内到账,具体时间以协议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为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