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技术特征是指在专利侵权判定中,与已公开的现有技术采用基本相同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案,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那些技术手段或技术方案。具体来说,等同技术特征包括以下要素: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手段或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它们采用的技术原理、方法或步骤是相同的或等效的。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手段或技术方案所实现的功能应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所实现的功能相同,而不是有所区别或改进。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手段或技术方案所达到的效果应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所达到的效果相同,即在性能、效率、稳定性等方面没有实质性的差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手段或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进行创造性的思考或实验即可联想到。
等同特征的替换应当是具体的、对应的技术特征之间的替换,而不是完整技术方案之间的替换。
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是否等同的时间点,应当以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日为界限。
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某个或某些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在字面上不同,但符合上述等同特征的定义,则可以认定这些技术特征构成等同特征,从而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等同特征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技术领域、发明类型、权利要求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因素。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