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租赁期间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客应当遵守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合理使用房屋,并注意日常生活中的安全事项。例如,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房东等。
如果租客因使用不当等原因对物品造成损坏,合同中有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租客与房东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
如果租客因违反安全规定或疏忽大意导致事故发生,租客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火灾如果是租客个人原因引起的,则应当由租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火灾是房屋设施方面的原因或者房东原因引起的,则应当由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出租人没有尽到安全修缮的义务,如因输电线路老化而引起火灾,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承租人自身存在过错。
总结:
租客在租赁期间的主要责任包括按期支付租金、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装房屋、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遵守租赁合同规定、承担因使用不当和违反安全规定导致的损失,以及因房屋设施问题导致的损失(在出租人未尽到维修义务的情况下)。租客应尽到合理使用和保护房屋的义务,以减少潜在的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