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也称为“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具体来说,代位继承适用于以下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应由该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将由其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晚辈直系血亲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民法典新增规定的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会继承整个遗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代位继承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受辈份限制。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若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总结来说,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可以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能够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