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4月15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文披露,四川眉山市丹棱县原畜牧局副局长苏天银的贪腐细节。此前,原畜牧局局长落马,本应让作为“身边人”的副局长苏天银受到震慑,自省自查,但苏天银却谋划着趁单位领导更替变动,内部管理松散时“浑水摸鱼”,他通过“代理人”经营养猪场,让分管领域项目补贴资金“花落自家”。最终,苏天银的“操盘术”成“自毁术”。
眉山市丹棱县原畜牧局副局长 苏天银(图据“廉洁四川”)
苏天银,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四川丹棱人,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眉山市丹棱县原畜牧局副局长、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024年5月,接受丹棱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2024年8月,苏天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4年11月,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2024年11月,法院判决书上的“贪污罪”,将苏天银曾被誉为“乡土畜牧专家”的奋斗史撕得粉碎。
局长刚落马 他立马“浑水摸鱼”骗补
2011年,时任丹棱县畜牧局副局长的苏天银,看到国家对畜牧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相关产业项目接踵而至,大笔资金从自己手中经过,眼红不已。“畜牧产业的扶持力度大,项目资金多,主动找我拉关系要项目的人越来越多。”他蠢蠢欲动,开始盘算如何让“肥水流进自家田”。2012年底,苏天银与妻子商议,与妻子侄儿胥某某合伙修建养猪场,侄儿台前当法人,妻子协助,自己隐身幕后“操盘”。
2013年5月,养猪场建成后,苏天银本计划大干一场,岂料次月,原畜牧局局长徐某就被立案查处。徐某的“落马”本应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炸醒迷途上的苏天银,可苏天银却认为,徐某的“落马”与自己并无瓜葛,反而觉得领导变动期间是“天赐良机”,自己可以“浑水摸鱼”。
于是苏天银开始利用自己“畜牧专家”的业务特长,规避漏洞,指使下属刘某某制作虚假申报资料,“无中生有”编造2012年底建成的养猪场生猪出栏数、圈舍面积等,以达到申报条件获得项目指标。为确保“万无一失”,在项目实施后,他甚至毫不避讳地亲自担任项目验收组组长,帮助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成功骗取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
2014年1月,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这个消息使周围人都有所震慑,但苏天银却仍然沉浸在自我编织的美梦中,以为自己把事情“处理”得很“专业”,“组织肯定不会查到我”。因此,在几个月后实施的某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他又“如法炮制”,安排下属刘某某以某合作社名义,虚报合作社成员数量申报补助资金,在他的运作下顺利通过验收,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悄无声息地落入其腰包。
经查,2011年至2016年,苏天银利用担任丹棱县原畜牧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先后7次侵吞、骗取公共财物141.32万元。
将项目当作权力寻租的工具 收取“感谢费”
1988年,年仅20岁的苏天银通过考试,进入丹棱县原双桥畜牧站工作。那时的苏天银特别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他要求自己“做好分内事”。为了解养殖户的实际需求,他经常奔走于田间小巷,翻猪圈、踩污泥都是他的工作常态,那些年头交通不便,苏天银甚至“自行车都骑烂了好几个”。2011年,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苏天银凭借突出的业绩,走上了丹棱县原畜牧局副局长岗位。
升任副局长的初期,苏天银尚能记得对自己“做好分内事”的要求,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恭维和频繁的宴请,他逐渐把养殖户馈赠的好烟好酒视作自己的“辛苦费”,把养殖户的宴请当作是对自己的“尊重和感谢”。
觥筹交错间,他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为帮助养殖户“朋友”陈某,他向其透露县畜牧局即将实施某养鸡项目,每户修建养鸡场的养殖户可获得2万元补助,并指导陈某借用其他7人名义申报修建养鸡场,在项目完工后“放水验收”,帮助陈某获得补助资金16万元。事后,陈某“懂事地”给苏天银送上1.4万元“感谢费”。
尝到甜头的苏天银将项目当作权力寻租的工具,他经手的项目不再公开透明,而是直接安排给“熟人朋友”,并对有利益捆绑的养殖户“大开绿灯”。2013年至2017年期间,苏天银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获利13.9万元。
(综述材料来自“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