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规则》(Hague Rules),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是 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该规则于1924年8月25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起生效。其目的是统一世界各国关于提单的不同法律规定,并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
《海牙规则》的核心内容包括:
海运公司对货物的损害和丢失承担一定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如不可抗力事件(天灾、战争等)时,运输公司可以限制责任。此外,海运公司需要尽合理努力确保货物安全,但不需要为所有可能的损害负责。
根据《海牙规则》,在一些情况下,运输公司可以免除责任,如货物因“自然损害”造成的损失。
《海牙规则》对承运人义务的规定和免责事项,以及在索赔诉讼中的责任限制,均是体现着承运方的利益,对货主的保护则相对较少。
尽管我国未加入《海牙规则》,但将其作为制定我国《海商法》的重要参考。《海牙规则》自1931年生效以来,已有88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