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伪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假冒他人名义出票或在票据上签章。
假冒他人名义在票据背书时签章。
假冒他人名义在票据承兑时签章。
假冒他人名义在票据保证时签章。
票据伪造可能涉及以下情形:
完全伪造:假冒他人名义出票,票据上的出票人签章是伪造行为人假冒的或虚拟的。
部分伪造:票据上某些行为是真实的,部分行为是伪造的,如伪造背书、承兑或保证。
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包括:
伪造人通常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伪造的法律依据是《票据法》第14条,该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或变造。伪造票据签章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确保了伪造行为受到法律制裁